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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远景古建】国家文物局:建设工程选址尽可能避开一般不可移动文物

    2017-02-14 10:29:31

        我国目前存有大量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,也被 称作一般不可移动文物。国家文物局近日印发《关于加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 作的通知》,明确要求建设工程选址应坚持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,实施原址保护。
      据介绍,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约占不可移动文物总量的80%,数量丰富、类型多样、分布广泛,是中华传统 优秀文化的实物载体和中华民族历史记忆的传承纽带。加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,对于全面提高我国文 物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,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,传承历史文脉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      通知要求,建设工程选址应坚持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,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的原则,因自然灾害、城 乡建设等原因造成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本体不存或损毁殆尽无法修复、经文物审查委员会核查确已不具有文物价 值的,可提出拟撤销登记文物意见,由登记公布该文物的文物行政部门向社会公示;公示无异议的,可予以撤销 并向社会公布,同时报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。撤销登记应当记入文物资料档案。撤销登记的国有不可移动文 物中具有收藏价值的壁画、雕塑、建筑构件等,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。
      对保存状况较差、险情严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,通知指出,应抓紧组织开展抢救保护工作,切实改善文 物保护状况和保存环境。保护过程中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,全面保存、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 信息和价值。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,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。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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